第一節(jié) 工作程序及方法
一、 檢查前的準備
仔細閱讀申請人的申請認證材料,熟悉相關的標準及技術資料,列出檢查提綱和檢查要點,收集申請人有關申請認證產品的相關信息。
二、工作程序
1.首次會議:聽取申請人關于申請認證產品及其產地環(huán)境、生產管理等有關情況的介紹,檢查員質疑,商定具體檢查日程安排;
2.實地檢查:確定檢查的基地數和地塊數,隨機進行實地檢查;
3.隨機訪問:確定訪問農戶數,隨機訪問農戶和有關技術人員,了解產品生產及管理情況的第一手資料;
4.查閱文件、記錄:通過查閱文件,了解申請認證企業(yè)全程質量控制措施 及確保 綠色食品產品質量的能力;通過查閱記錄,核實申請認證企業(yè)生產和管理的執(zhí)行情況及控制的有效性。檢查中,查閱的文件包括基地管理制度、合同(協議)、生產管理制度等;查閱的記錄包括生產及其管理記錄、出入庫記錄、生產資料購買及使用記錄、交售記錄、衛(wèi)生管理記錄、培訓記錄等;
5.總結會:要求受檢方主要負責人及各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參加。檢查員向受檢方報告現場檢查結果,并就有關情況作說明。在總結會上,受檢方可以對現場檢查的報告進行評論,提出不同意見,進行解釋和說明。對有爭議的事實,必要時可進行核實,以確保現場檢查結果實事求是,評估結論恰如其分。檢查員應明確檢查結論,提出建議或整改意見。
6.對上述每個程序進行拍照,并附于檢查評估報告中。
三、基地數、地塊數和農戶數的確定
對于“公司 +基地+農戶”的申請企業(yè),檢查員采用 ×0.8取整的方法(n代表樣本數),隨機確定實地檢查基地數、地塊數及隨機訪問農戶數。
如:假設某申請企業(yè)申請認證的大豆基地分布于 10個基地,每個基地有40個地塊和20戶農戶。
檢查基地數確定: ×0.8=2.53, 取整為 2,即隨機抽取2個基地進行實地檢查。
檢查地塊數確定:基地所對應的地塊數開平方乘以 0.8, 取整 。即 ×0.8=5.01, 取整為 5,即隨機抽取5個地塊進行實地檢查。
訪問農戶數確定:基地對應農戶數開平方乘以 0.8, 取整 。即 ×0.8=3.58, 取整為 3,即隨機抽取3戶農戶進行訪問。
四、現場檢查要求
1.申請人要根據現場檢查計劃做好人員安排,檢查期間,生產負責人、有關技術人員、會計、庫管人員要在崗,有關記錄檔案隨時備查閱。
2.檢查員應攜帶《綠色食品檢查員證書》和《綠色食品檢查員工作手冊》。工作中應保持嚴謹、科學、謙遜的態(tài)度,仔細傾聽申請人的講述,與申請人平等交流。
3.檢查員要在檢查和談話中收集信息,作好記錄和必要資料的收集,并進行拍照和實物取證。
4.對于現場檢查中發(fā)現的問題,檢查員在現場記錄中及時記載,同時由申請企業(yè)陪同人員簽名,對記載的“事實”加以確認。
5.現場檢查工作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。
第二節(jié) 首次會議
一、首次會議要求
要求申請企業(yè)主要負責人(如董事長、總經理、副總經理)、各生產部門(如原料科、生產科、市場科等)負責人到場簽字,參加會議。
二、申請人介紹情況
1.企業(yè)基本概況
組建時間、性質,產品種類、產量、產值,技術力量和技術依托,經營狀況等;
2.申請綠色食品認證的原因
3.綠色食品生產的規(guī)劃
4.申請認證產品的概況
( 1)產品名稱(商品名,與企標、標簽相符),實際年生產量和申請認證產量;
( 2)產品(或主原料)生產組織形式(自產,基地+農戶,合同定購);
( 3)產地面積(種植地,輪作地)、產地名稱和種植面積,地塊分布;
( 4)生產和管理制度。
5.產地周圍的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、工農業(yè)生產和社會經濟發(fā)展情況
6.為保證產品達到綠色食品標準的措施
( 1)產地環(huán)境條件的改善和保持;
( 2)生產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改進;
( 3)生產技術的改進(病、蟲、草、鼠防治,疫病防治,添加劑的使用等);
( 4)綠色食品與非綠色食品區(qū)別管理體系;
( 5)質量追蹤體系的建立。
三、提供有關資料和記錄
1. 產地地塊分布圖,申請人及產地負責人和農戶(包括技術負責人)清單,組織機構圖,基地管理制度等文件。
2. 與產品質量相關的記錄資料:生產及其管理記錄,原料及成品出入庫記錄、購買生產資料及使用記錄、交售記錄、衛(wèi)生管理記錄、培訓記錄等。
四、檢查員根據認證產品關鍵控制點和所收集資料提出問題
1. 核定認證產品的名稱、生產規(guī)模(面積、產量);
2. 產地周邊污染源和潛在污染源分布和治理情況;
3. 歷史上施肥、灌溉、土壤利用變遷,病蟲害(疫。┑陌l(fā)生和防治;
4. 申請材料以及與申請認證產品相關的疑問;
5. 根據檢查需要,由檢查員提出并與企業(yè)商定實地檢查安排。
第三節(jié) 現場檢查項目及評估報告
檢查員現場檢查項目及評估報告中 表一、表二、 表三 、表四、 表五 (可下載)所規(guī)定的項目逐項進行檢查,并當場填寫檢查結果。填寫時,要求按照現場檢查所發(fā)現的“事實”進行描述,并舉證;由檢查員自己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,不可打印,不可他人代填;現場檢查完成后,要求申請企業(yè)法人代表(或總經理)簽字,對 本檢查 評估報告所描述的內容加以確認。
第四節(jié) 產品抽樣
一、時間
現場檢查合格,可以抽到 適抽產品 的,當時進行抽樣; 無適抽產品 的,檢查員與申請人當場確定抽樣計劃。
二、抽樣方法
依據《綠色食品 產品抽樣技術規(guī)范》執(zhí)行。
三、填寫樣單
根據現場檢查的情況和國內外貿易的需要,提出規(guī)定項目以外 的加測項目 。